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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0年分工会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11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分工会:

根据校工会2020年经费预算安排,按照内蒙古总工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工发[2018]6号)精神,现将下拨经费及经费使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下拨标准:

以每位会员200/年的标准下拨工会经费。

二、经费支出范围:

各分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经费支出包括:

1.教职工活动支出:用于为教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1)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工会举办政治、科技、法律、教学业务知识等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师酬金、教学消耗及场地租赁等方面的支出。

2)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和维修费等;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郊游等集体活动等,郊游等集体活动限制在本市区且当日往返。分工会可为因参加活动而误餐的职工安排工作餐或发放误餐补助;伙食标准按照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海拉尔地区100/天,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70/天标准执行。

3)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分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方面支出;工会组织职工读书、学术交流、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消耗的用品;工会报刊及资料费等。

2.维权支出:指分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等支出),帮扶困难职工,向职工送温暖等支出。

3.业务支出:主要用于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召开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支出;建家活动、开办职工书屋、阅览室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开展教学技能竞赛费用、奖励等支出;向工会会员过生日发放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4.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三、经费报销要求:

1.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教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2.会员节日慰问品由校工会统一安排,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规定的开支范围。

3.分工会开展活动之前,要制定活动方案和通知,活动方案要由总支书记同意并签字,报销发票内容要与活动方案内容一致,报账时将活动方案及活动开支预算附在报销凭单后,购物发票要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或附购物清单,用餐发票要有用餐人员名单。

4.各分工会在规定经费数额内,凭合规发票等原始资料,到校工会报账,当年发票不逾年报销。

5.报账票据粘贴和书写要符合财务要求。

6.报账流程:

1)党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2)分工会主席签字(同时需有经办人签字);机关工会除分工会主席签字外,还须由本分工会一名委员签字;

3)工会会计审核签字;

4)校工会主席签字;

5)工会财务出纳报账。


此通知

 

  呼伦贝尔学院工会

20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