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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会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分工会: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校内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广大工会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在履行工会职责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工会:校各分工会。

优秀工会干部:校各分工会主席、委员及各委员会委员。

工会积极分子:在岗一年以上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评选条件

1.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和团结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2.积极协助党总支开好二级单位教代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代会和其它形式,积极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关心教职工生活,反应教职工心声,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4.协助本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竞赛活动,形成学业务、比能力,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5.积极参加学校和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教职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

6.搞好分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吸收、教育工作。

7.管好、用好会员经费。

8.档案齐全。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工会工作,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组织能力强,积极认真地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工会干部应有作用。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工会工作,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帮扶贫困教职工,尽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拥护。

5.积极协助党总支开好二级单位教代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

6.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积极支持和参加本部门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团结同志,文明礼貌,廉洁奉公,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评价。

4.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5.认真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工会活动并在此中发挥骨干力量。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先进基层工会评选:由校工会组织各分工会开展年度工作述职,民主互评推荐,再经过校工会根据年度工作表现、汇报材料和民主互评结果,按照分工会总数的30%左右比例,择优评选。

(二)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名额分配由各分工会推荐,校工会审核。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注重实绩,在各党总支领导下,分工会研究后报送校工会。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报送10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四、表彰奖励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内工发〔20186号)文件中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规定,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获奖单位及个人将由校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报送方式和时间

书面材料于20201220日前报送校工会(逸夫楼111室),材料电子版发至李红企业微信,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3103046

此通知

 

附件:1.2020年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2.呼伦贝尔学院先进基层工会推荐和审批表

3.呼伦贝尔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推荐和审批表

 

呼伦贝尔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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